一、学校简介
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学校代码:10066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2年,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进入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行列,被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二、专业介绍
略。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请以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四、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1.我校只录取通过省级美术类统(联)考、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3.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投档成绩计算规则详见各省相关政策。
4.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时以文化课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
5.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6.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艺术类录取政策有明确规定,则以各省(区、市)的录取政策为准。
五、复查及确定培养方向
1.新生凭省级统(联)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请考生妥善保存。
2.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试、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舞弊及弄虚作假、专业复试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3.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新生以专业复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培养方向。
六、附则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简章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未涉及到的有关政策按教育部或各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22-9678
招生信息网:http://zb.tute.edu.cn
邮箱:tutezsb@tute.edu.cn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编:3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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